10月10日,记者获悉,倍受社会广泛关注的大东海夏日百货的“黑龙江游客打警察案件”将于10月11日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
7月12日,三亚城郊法院对本案公开宣判,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翁志刚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岳丹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李建林有期徒刑二年;以妨碍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宋连涛有期徒刑二年。
据了解,该案四被告人翁志刚、岳丹、李建林、宋连涛因不服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被告人翁志刚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量刑过重,故提起上诉;被告人岳丹以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为由提起上诉,要求改判其无罪;被告人李建林的上诉理由是其不构成犯罪、即使构成犯罪量刑亦过重;被告人宋连涛以一审判决定性错误为由提起上诉,要求改判其无罪。
据悉,2013年7月24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将该案移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当日决定立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