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一系列列车脱轨事故使得铁路交通安全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话题。因9月下旬发生的货车脱轨事故曝露出严重的安全隐患及管理体制上的弊端,日本计划对问题铁道公司的经营体制进行调查,对其下达“改善事业命令”,并依据“铁道事业法”进行处罚。
受电影《非诚勿扰》的影响,日本北海道成为中国游客赴海外旅游的热门地点。然而现在到北海道旅行的游客在欣赏美丽风光的同时,还要多一份对人身安全的担忧。
铁路是北海道交通的重要手段。近来,北海道铁路事故频发,9月下旬发生的货车脱轨事故更是曝出了北海道铁轨200余处幅度超标,且问题在被发现后仍长期得不到解决。
涉嫌严重违反法令
北海道铁路函馆线9月19日发生货车脱轨事故。据日本运输安全委员会介绍,货车从错车使用的副线进入主线时,18节车厢中的第6至第9节车厢发生了脱轨,事故现场铁轨幅度最大超标37毫米。
日本运输安全委员会透露,虽然不排除铁轨在事故发生时受到冲击变形从而使幅度增加的可能,但是事故发生前铁轨的超标幅度恐已接近安全运行的极限值(43毫米)。
北海道铁道公司规定,弯道铁轨超过标准宽度19毫米以上的,必须在15日内修复完毕。而此次事故中铁轨幅度超标值约为基准值的两倍。
事故发生后,国土交通省以涉嫌严重违反法令为由,开始对北海道铁道总公司与函馆分公司展开“特别安全检查”,要求该公司紧急全面检查此前铁轨点检数据并汇报结果。9月22日,北海道铁道公司社长野岛诚召开记者会表示,通过检查此前的点检数据,发现公司内铁轨共有97处应该修缮却未修缮,包括幅度、高度差超标等情况,有的已经放置1年以上。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几天后,该公司又公布新发现170处铁轨异常,超过应该维修的基准值,新增的异常情况均为铁轨幅度增加。之所以此前的调查中未发现这些问题,公司称是因为此前使用了旧基准值进行对照。
1985年,为方便蒸汽机车等车轮较多的列车通过,日本缩小了这些车辆所用铁轨弯道的幅度标准,此后新建了铁路使用新标准。北海道铁道存在两种维修基准值,而有的现场人员却不清楚这个情况。这表明有的线路异常可能被放置了近30年之久。
道歉难以挽回公众信任
日本国营铁路1987年进行股份制改革,按地域产生北海道、东日本、东海、西日本、四国、九州6个客车公司和1个货车公司。位于东日本、东海、西日本等业绩好的公司已经上市,日本政府也不再持股。而北海道、四国、九州等地存在较多不赚钱的偏僻线路,股份制改革时日本政府为这三家公司分配了1.28万亿日元的稳定经营基金。
此次发生事故的北海道铁道公司,日平均输送旅客人数只有37万人,铁路业务一直处于赤字状态,加上稳定经营基金的收入才能转为黑字。
日本媒体称,北海道铁道公司收益有限,也影响了车辆的更新速度,此外北海道内还存在许多尚未电气化的线路,仍在使用老式的重型柴油机车,这些因素进一步加大了铁轨负担。而在有的铁路段,特别是副线,仍在使用木质枕木,更需要重视日常的点检。
2005年西日本尼崎重大列车脱轨事故发生后,日本各铁路公司安全意识有所上升,但是有业内人士称,北海道铁道公司内仍抱着固有的放松意识,认为超一点安全标准不会出问题。2011年后,北海道内铁路事故频发,当年5月发生了石胜线列车脱轨火灾事故。以此为契机,北海道铁道公司强化了安全措施,但是2012年事故仍比前一年增加了56起,达到189起之多。目前,截至2013年第二季度,北海道铁道公司又已发生了43起事故。失火、脱轨事故3年间就发生10起以上,其中今年就发生了6起。
7月,日本国土交通省还曾特别提醒北海道铁道公司的社长野岛诚注意安全情况,但转眼间一起重大事故就已发生。针对此次货车脱轨事故的原因、铁轨异常放置件数,该公司的解释也一变再变,令人难以信服。虽然野岛诚在记者会上一再道歉谢罪,但仍难以挽回信任,消除乘客的顾虑。北海道知事称,一连串的事件已经严重影响了北海道的形象。
依据“铁道事业法”处罚
日本国土交通省9月24日宣布,把针对北海道铁道公司的“特别安全检查”规模从9人增至20人,负责检查的人员升格为科长级别,检查对象从总公司和函馆分公司扩大至所有分公司。
国土交通大臣太田昭宏表示,要制定根本的对策,彻底剔除北海道铁道公司存在的问题。在“特别安全检查”之外,还要对公司的经营体制进行调查。
对北海道铁道公司对多处铁轨异常放任不管的问题,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在记者会上深感遗憾,并称明知存在异常却不予处理,“性质极为恶劣”。
北海道铁道公司除铁轨管理问题外,在列车及驾驶方面也问题频出。有分析认为,“如何确保乘客安全乘车的环境至关重要,应该检查该公司组织体系上是否有问题。”
熟悉铁道工学的北海学园大学教授上浦正树称,难以想象铁道公司怠于维修,竟然放任如此多的异常长期存在。这应该不只是北海道铁道公司一家企业的问题,他呼吁从根本上改革日本铁道公司的安全管理体制。
目前,日本政府还考虑依法对北海道铁道公司下达“改善事业命令”。该命令是依据“铁道事业法”进行的行政处分。
在认定铁道公司违反运输安全时,日本交通运输省可以命令该公司制定整改措施。对违反命令的个人可以处1年以下拘役或15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命令的公司可以课以1亿日元以下的罚款。
自1987年实施“铁道事业法”以来,日本只下达过6次“改善事业命令”,2011年北海道铁道公司因列车脱轨事故被下达过一次该命令,如果再次下达将成为日本首家两次接受改命令的铁道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