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第一天,在上海市一家外企工作的周毅已经在微博上晒出了在云南丽江旅游的照片。
“本来打算跟团旅游,但是8月份规划出行时,询问的几家旅行社,都由于旅游法即将出台,国庆期间团费均未确定,但无一例外地表示价格将上涨”,周毅说,算了一笔账,发现个人游性价比更高,所以在一个多月前就订好机票准备国庆个人游。
2013年的国庆假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正式实施后的首个黄金周,在国家法律对于购物活动、自费项目、“零团费”等明令禁止的情况下,旅行团报价“涨”声一片。
“目前,各家旅行社的多条线路现在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长线比较明显,平均涨幅在三成左右。”安徽环球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徐华玉告诉记者。
在过去,旅行社经常以低于接待和服务实际费用的价格招徕消费者,再通过安排消费者在旅行社指定的具体购物场所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手段获取利益来弥补成本,对旅游者合法权益和健康的市场竞争带来不少负面影响。
“其实目前这个价位是旅游价格的理性回归,让旅游回归到旅游本身。”安徽中青旅市场总监张广辉表示,旅游法严禁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旅游团费的上升,是剔除旅行社行业各种潜规则、恢复规范经营模式的正常反应和理性回归。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旅游业发展迅速。2012年,国内旅游市场已突破30亿人次,出境游达8200万人次。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未来个人游会成为更多中国人的选择,个人游的发展程度也折射出中国旅游行业的成熟度。
徐华玉告诉记者,其所在旅行社已在今年6月成立个人游事业部,以迎合顾客的需求,“旅行社的产品根据市场在不断地调整,以预订酒店、机票、景点门票等自助游单项产品会成为旅行社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为民表示,新法实施将有利于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及旅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旅游法的实施让中国人出行有法可依,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下出门旅行更有底气,即使选择个人游也会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