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旅行社旅游合同、公章,以千余元组团“新马泰”旅游为诱饵,短短3个月骗得2万余元。昨日,“冒牌导游”陈某被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法官提醒广大市民,两节即将来临,若有外出计划,可要擦亮眼睛了。
2012年12月,家住武昌的谢女士通过朋友介绍,与自称在武汉中国旅行社中华路门市部上班的陈某相识。闲聊中,陈某向谢女士透露,旅行社要组团去泰国旅游,可以免费带上她和她的女儿。
听到这样的好消息,谢女士高兴得不得了,询问能不能多组织一些人去。陈某马上表示名额有限,但最终还是“勉为其难”地带上了谢女士的表妹。
今年1月11日,陈某突然告知谢女士,行程有变,此前的泰国六日游变成了“新马泰十日游”,所以不能完全免费了。“他让我们交团费,我和女儿共2200;我表妹团费是1100。”
与谢女士一样,硚口区的周女士及其同事也与陈某签订了一份“新马泰十日游”的合同,并缴纳了3000元团费。可到了25日,周女士却没能收到陈某承诺的机票。周女士第二天来到中国旅行社武汉总部,可当工作人员看到她与陈某签订的合同时,当即表示“合同不对”。随后,该分社负责人向周女士解释,陈某并非他们公司员工,合同和公章都是伪造的。陈某的身份被戳穿后,武汉中国旅行社立即向警方报案。
警方调查发现,今年1月至4月间,陈某用同样的伎俩先后诈骗了17人。今年7月10日,陈某在新疆喀什市火车站被民警抓获。
检察官提醒
“价格远低于成本,这趟旅行不是质量低,就八成是场‘空欢喜’。”检察官提醒市民,中秋、十一长假即将来临,签订旅游合同一定要亲自到正规旅行社,不要贪便宜,落入“低团费”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