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的田某在七天四季酒店有限公司昌平区某分店任分店长,2012年4月该店开始营业。公司收取营业款有两种方式,住店客人刷卡交费和现金交费。刷卡交费直接转入总公司指定账户。对于客人现金交费的,收款员将现金存入酒店前台保险箱内,由店长持有保险箱密码。按照总公司酒店规定,每星期一、三、五由店长从保险箱取现金,存入公司指定账户内。遇到国家法定假日,要在节前及节后各存一次,如果因特殊情况未存现金,店长要向公司专员邮箱发邮件解释原因。
自2012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间,该分店应向公司交付51万余元现金,实际交付了28万余元,还差22万余元未交付。公司财务人员催田某及时交款。2012年11月3日,田某向公司邮箱发信息,谎称已给公司指定账户存入22万元。2012年11月6日,公司财务发现邮件内容是假的后又催款并于第二天派区域负责人到该店取款,此时田某已不在店中。
后田某在老家郑州市的网吧内被抓获。据田某供述,自己将侵占的酒店营业款拿去跟朋友投资做期货生意了。日前,田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