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自行车缺乏监管机关,律师建议启用黑名单
“租车吗?一个人?有车有车。等会啊,马上给你推来。”
一些摊位的自行车租完后,公共自行车也会成为摊主们出租的后备车子。
西湖边的自行车租车生意一直很火爆,骑车绕着西湖兜一圈,自由又惬意,这种游西湖的方式深受市民游客的喜爱。进入旅游旺季以来,西湖边私人营运的自行车租赁点也多了起来。光是湖滨路和东坡路上的自行车租赁点就有40多家。但是这些租车点靠谱吗?
读者张大妈打来本报热线,说西湖边租车点竟用公共自行车做生意,“哝,说马上给你推来。推来的竟然是公共自行车。”
昨日,记者夜访西湖,这事还真有。
出租摊的自行车供不应求
推来公共自行车救急
西湖夜景,一灯浮水,满目湖光,惬意的西湖风把热闹的气息从湖滨吹到东坡路。
昨天傍晚,音乐喷泉散场,游客“呼啦——”一下涌向湖滨路和平海路口附近的两三个自行车租赁摊点,生意来了,六七位肤色黝黑的摊主都忙得不可开交。
单车一小时10元,20元不限时;双人车20元一小时,40元不限时;三人车30元一小时,60元不限时。租车时间从早上7点多到晚上10点。游客须先付押金300元,并抵押身份证。有些游客不想抵押身份证,摊主就提议支付500元押金代替。
一会儿功夫,统共七八辆自行车就租完了,还有两三位游客干等着,着急啊。“聪明”的摊主小张面不改色,大大方方地将停在边上“备用”的几辆公交自行车一一租了出去。
单车一小时10元,20元不限时。出租价格跟小张自己的自行车一样。
“生意好的时候,单人自行车不够了,那就刷市民卡,借用公共自行车呗,”小张22岁,江苏人,他指指三公园公交车站边上的公共自行车租赁点,车都被租出去了,那里有十几辆公共自行车的空位,“我只借用了其中3辆哈,也不能都抢来做生意啊,给杭州市民和游客也得留几辆。”
每个摊位只能摆放3辆车
应付不了旺季的客人
出租自行车的小贩正在招揽生意。
小张说,老家的亲戚朋友,好多都在东坡路、少年宫一带做自行车租赁生意。多弄几个身份证办公交卡,租车生意爆棚的时候,借几辆公共自行车救场,这几乎是公开的生意经。
为什么不多买几辆自行车做生意?
同样出租自行车的老吴说,占免费的公共资源赚钱,不太好,不常用,但我们的车停得远,有时游客不大等得住。
按规定,租赁点要有工商部门审批的正规经营证,其次要有店面,不能露天占道经营。店铺门口最多也只能停放3辆车,不能占用盲道,剩下的自行车一律放在店内,不能占用公共资源……亮点在“每个摊位只能摆放3辆车”,而租车点有时会一下子面对五六位需要租车的游客。
出租自行车的小贩正在招揽生意。
自己的自行车一下子供应不上,三五米外的公共自行车就成了租车老板们的“新财源”。
“做生意不容易啊!风吹日晒,咱个个皮肤都很黑,是吧……自己的车摆在人行道上,算是侵占道路资源,城管要管的;弄几辆公共自行车停在路上,城管管不着。”钻钻管理的漏洞,老吴们有时叫苦,有时面露得色。
也有不借公共自行车做生意的摊主。
张大姐在庆春路和湖滨路交叉口摆摊,她借用的门店是沙县小吃,在不远处的衣之家楼下还租了个专门的仓库:“我们做正经生意的,凭良心赚钱,就在店门口做生意,也不借用公共自行车。”
有游客表示:打车去办卡
不如直接租车
“这车怎么租啊?” 昨日,吴女士和女儿从云南来杭旅游,刚安顿好,计划晚上骑车游西湖。
晚上9点,吴女士从东坡路上的铭德广场出来,看到了租车摊后便询问起租车价格,这个租车摊位紧挨着公共自行车租赁点,本来只有4辆黄绿色双人车,不知情的人看起来还锁在柱子上的7、8辆公共自行车也归摊主所有。
吴女士并不了解这喜庆的大红色单车是公共自行车,本打算租,了解之后,她打算去办张卡:“随停随放方便呀。不用换到指定的摊上。”
但了解情况的游客,也有表示不在乎的,北京来的王先生就说:“办卡租车多麻烦,人生地不熟的,我都不知道哪里办卡。要是打个车去办卡也要二十多元,还不如直接租个车爽气。”
不过,不少杭州市民对租用公共自行车私自经营的事还是很反感。市民章小姐的话挺有代表性,她说:“这不是拿着免费的公共资源把钱赚进自己腰包吗!”
转租公共自行车缺监管机关
律师建议把转租人拉进黑名单
利用市民卡租了公共自行车,再转租给西湖边游客,这种做法不禁让人想起多年前杭州也频繁发生的代刷公交卡赚差价的事。两者的性质很类似。
记者将这样的情况反映给了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这种情况,公司也有耳闻,但苦于没有执法权力,只能表示谴责。
记者了解到,目前西湖边共有83个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点,按照标准配置来计算,大约有1600多辆自行车在运营。
“我们经过统计计算,在杭州出租用的公共自行车中,97%几乎是免费的,也就是说一般一次使用不超过1小时。而且对外地游客来说,租车手续也很方便”。负责人表示,希望外地游客遇到拿公共自行车作为私车出租的情况能严厉拒绝。
就此情况,记者也咨询了上城区城管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城管主要对自行车租赁点的占道经营、无证经营进行管理,至于转租公共自行车,目前并没有接到类似情况举报,并且这一情况也不在他们的监管范围。工作人员建议,遇到类似情况可以拨打110。
这样看起来,利用市民卡租用公共自行车,再将其转租给游客赚取差价,似乎真的是钻了法律的空档。
杭州六和律师事务所高振华律师表示,公共自行车的产权是属于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的,对于租用车辆的市民来说,对公共自行车只有使用权而没有再转租的经营权。公共自行车是带有福利和公益性质的,而这种转租公共自行车的行为其实是侵占了公共资源谋取私利的行为。但目前对于占用公共资源并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
记者了解到,《杭州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公约》第11条中规定:租车者应规范操作、安全骑行、爱护公物。不得利用公共自行车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恶意占用、丢弃所租用的自行车,其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租车人承担。
转租公共自行车明显已经违反了这条约定。高振华律师建议,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也许没办法对这一行为进行处罚,但依据这一条款,其实可以将转租公共自行车的人列入租车黑名单,一旦查实,将不能再继续租用公共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