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旅游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不少打算出游的市民为此甚至更改了计划。市民李小姐说,本来打算国庆期间去新马泰旅游,不过前几天看到新闻介绍,《旅游法》“十一”实施,东南亚旅游团费恐将上涨,所以她将旅游时间提前到了9月3日。
记者走访市区多家旅行社发现,我市多数旅行社仍未出台东南亚“十一”游产品。海南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取消自费项目,团队游线路价格一定会上涨,而涨幅最高的当数东南亚路线。大多数旅行社表示,针对“十一”旅游产品,尚未有具体的行程和价格安排,即便较热门的日韩旅行也只出了部分行程,价格都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