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亲旅游病发后去世,怒告旅行社
根据小谢诉状所述,他的父亲谢老先生于2012年9月14日与中青旅江苏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江苏中青旅”)签了一份赴台“7天6夜游”的旅游合同,交了4000元的团费。9月25日,小谢突然接到台湾陈姓导游来电说,父亲在旅行途中昏倒,已送往台东马偕医院救治。因父亲病情危重,小谢不得已迅速赴台。
在得到负责医师的同意并与江苏中青旅协商后,孝顺的小谢找了台湾中兴航空公司,花了22.5万元人民币包了架医疗专机,将父亲送到南京八一医院,但父亲终因抢救无效于10月5日不幸病逝,终年69岁。万分悲痛之余,小谢决定找旅行社维权,以告慰父亲在天之灵。在与旅行社商谈无果后,小谢将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讨要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包机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77万余元。
前日,玄武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应被告江苏中青旅要求,法院又追加了其投保的太平洋保险作为第三人参加庭审。
去年9月,南京市民谢老先生参加旅游团去台湾游玩,结果在旅行途中发病陷入昏迷,被诊断为急性肝功能衰竭。孝顺的儿子小谢花22万巨资包机,将老父接回南京,但是仍回天乏术,终告不治。小谢认为,父亲的发病是因为旅行社行程安排过密导致过度劳累,且延误了治疗并最终去世,要求旅行社赔偿。经协商无果后,将旅行社告上法院,索赔77万。前日下午,玄武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但没有当庭判决。
法庭4大辩论焦点
旅行社有三大过错?
原告律师一一列举,旅行社不予承认
小谢的代理律师提出,旅行社的过错有三点:
一、旅游合同中明确约定,旅行社应根据旅行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但旅行社在安排行程中没有考虑老年人身体状况,行程过于紧密。安排老人在7天6夜的行程中游览多处景点,且中间均存在长距离的乘车时间。
二、在旅游合同的旅游者代表签字一栏,没有任何人签名,仅在附页有一份参团人员登记表,且谢老先生的名字存在错误,也不是谢老先生书写,说明旅行社没有向死者出示这些材料,也没有对相应内容进行过详细解释说明及警示。
三、旅行社在发现谢老先生身体不适时,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其失去了最好的治疗时机,是导致其最终死亡的原因。
对于原告律师总结的三大过错,旅行社称,告知身体状况是游客的义务,在游客告知不适合旅行的情况下,旅行社是可以拒绝参团的。谢老先生没有在报名表上填写身体状况,不是旅行社的过错。在谢老先生发病后,小谢在大陆接到台湾导游电话要求其到台湾,证明旅行社履行了及时告知义务。此外,本次旅游行程没有刺激的项目,谢老先生的死因是暴发性肝炎,没有人能预见。所以,旅行社不应对谢老先生的去世负责。
旅游行程是否安排不当? 原告称太劳累,旅行社称有既往病史
谢老先生发病,到底是因为旅行社把关和行程安排不当造成的,还是因为其既往的病史积累造成的,关系到因果关系的认定,是原被告双方争议的另一重点。
小谢称,父亲虽然有糖尿病和高血压,但总体稳定,病史也没有肝方面的。小谢的律师则提供了诊断证明书等,证明谢老先生的最终死因是暴发性肝炎,并称此种疾病的原因并不是死者过往患过的疾病,通常情况下是由于身体劳累过度引起的。八一医院的入院记录中写明死者主诉乏力,也可见此次行程过于劳累。
对此,旅行社认为,老人发病来自其既往的病史。台东医院的出院病历摘要写明,死者患有慢性实质性肝病,也就是说,死者肝方面曾经有过疾病。
老人发病后不肯就医?导游当庭播放录音,原告称听不清
旅行社的导游称,老人发病后,她要求老人赶快就医,但老人拒绝了,以此证明延误治疗是老人自己的问题。为此,导游拿出手机,当庭播放了9月23日在台湾和谢老先生对话的录音。记者在旁听席上听到,导游的声音较大,但谢老先生的声音则很小,能听到导游用南京话说,“我已经跟你说清楚了啊,你不去医院就视为你自己放弃这个权利啊。”对此,小谢认为,录音比较嘈杂,不能确定导游到底是不是在和自己的父亲说话,没有听到老人说不去医院,一直是导游在说免责的事。
旅行社还提供了一份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其中特别提到“导游照顾病人比亲人还要亲”,以此证明已经尽到了义务。旅行社称,这份调查表是团友张阿姨写的,并申请张阿姨出庭作证。张阿姨称,到台湾第二天,老谢就感觉不舒服,当时南京导游和台湾导游都叫老谢去看病,他说不要紧。后来过了两三天,团友们看老谢已经快昏迷了,小便失禁,就赶紧把他送到医院。在此过程中,南京导游和台湾导游都不断去看老谢。
对此,小谢认为,父亲在第二天就感到不适,全体人员和导游就给了帮助,但是他在9月25日才接到电话,导游并没有尽心,耽误了5天,完全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急性肝病发现早完全可以避免死亡的。
从台湾包机回宁有无必要?
双方对昂贵的包机费用也存在争议
对于花费高昂的包机是否必要,双方也有争议。小谢称,当时父亲病危,要插呼吸机,普通民航飞机对医疗设备存在电子干扰,不能坐,医疗包机是唯一选择,这也是江苏中青旅的主要推荐,包机公司也是其提供的。
对此,江苏中青旅认为,他们并没有同意或者推荐小谢选择包机方式将其父亲运送回南京,根据就近治疗的原则,特别是谢老先生这么严重的病人,应当是在当地即台湾进行治疗,台湾的医疗技术及水平在世界也属于比较先进,对谢老先生的治疗更为有利,小谢在其父亲病危时还采用包机的方式让其颠簸,加剧了谢老先生的病情。包机作为交通费等显然不属于必然需要发生的费用,只应当计算正常机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