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移民部门相关负责人何荣村今天出席在台北圆山大饭店举行的第5届两岸观光交流圆桌会议时,做出上述表示。
何荣村指出,一年多签的条件有2项:一、从申请日起回算1年,如果自由行赴台2次以上;二、大陆发给的(大陆居民往赴台湾通行证)“大通证”如果是多签,也可办理。
他说,只要符合上述其中一项条件,可享有一年多签,不必每次赴台观光都要再办理签证。
台观光部门指出,从2011年6月启动陆客自由行后,统计到今年6月,累计已有43万人次,每年陆客自由行人次的成长幅度很大。
旅行业界说,虽然一年多签陆客自由行让旅行社几乎无利可图,但这对台湾的观光是好事。相关单位也应修改现行罚则,因为陆客自由行仍需旅行社担保,如果在台湾脱队逃跑,旅行社就会受罚新台币10万元,将来改成一年多签,旅行社不应再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