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旅游团队的文明旅游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公约》、《指南》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
各组团旅行社应将《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并将《公约》、《指南》作为旅游合同附件,在签订旅游合同时着重向游客进行说明,宣传倡导文明旅游理念,引导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注重言谈举止、注重自身文明形象。
——认真贯彻执行行前说明会制度
各组团旅行社要切实承担起教育引导游客的职责,继续建立健全出游行前说明制度。通过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将旅游安全教育与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有机结合,向参团游客主动介绍旅游目的地有关情况、境外目的地法律规定、旅游注意事项等内容;提示参团游客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规定。
——加强旅游过程中的文明旅游督促引导
各组团旅行社要将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贯穿旅游行程始终。导游、领队在旅游行程中,要发挥好组织、协调、引导旅游团队的作用,全程做好文明引导和文明礼仪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倡导文明旅游理念及文明用语,引导游客自觉遵守旅游目的地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及时提醒游客,劝阻游客的不文明行为。
——在重要环节做好对游客的及时提示
导游、领队在旅游行程中,应将文明旅游宣传引导纳入讲解之中,将文明旅游、安全旅游等注意事项向游客予以及时告知和提示;在游览过程中,当不文明情况发生时,导游、领队应及时委婉地对游客予以提醒和警示,引导游客守秩序、护环境,使用文明用语,注重自身言行。
《通知》要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内旅行社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建立完善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的检查考核机制。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旅行社和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和评价,建立导游和领队全程文明旅游宣传引导责任制,对未能有效履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导游、领队和旅行社,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