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邮报》报道称,一份适用于国际旅客赔偿(包括行李受损、乘客受伤到乘客死亡)的国际条约很可能让美国法院把多数外国乘客挡在美国国境外,迫使他们回到亚洲国家去索要赔偿,而亚洲国家此类诉讼判例较少,因此乘客很难赢得官司,或获得数额很低的赔偿。
对此,一些乘客已和美国律师进行联系,接洽此事。然而,美国联邦法律阻碍律师在客机坠毁后最初45天内主动为乘客进行诉讼。
加利福尼亚州北部一名律师皮特尔说,如果你是美国人,毫无疑问可以去美国法院进行诉讼。但非美国人就可能比较难。他还说,目前很多韩亚空难的受伤乘客都是主动联系他的。
2001年,韩国一家法庭下令韩国航空公司(Korean Air Lines)对1997年空难中失去5名亲人的妇女赔偿仅仅51万美元。在靠近关岛的那次空难中228人死亡,那名妇女失去了女儿、女婿和三名外孙。
空难中骨折在美国通常赔偿百万美元,但在海外仅仅赔偿几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