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泳池水质合格
目前,深圳持有卫生许可证的游泳场所约541间,其中位于罗湖、福田、盐田和南山的337间,占62.3%。原特区外的204间,占37.7%。卫生监督部门对全市在册的游泳场所进行了量化分级评审工作。2012年,被评为A级(优秀)的游泳场所45间,B级(良好)的300间,C级(合格)的178间。每年5月至7月份,市卫生监督部门将全面开展对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游泳场所水质监测情况的检查及监督抽检工作,分三批抽检游泳场所水质并向社会公告。
据悉,此次检验指标为游离余氯、浑浊度、尿素、人工池pH值、细菌总数、大肠菌数等6项。共抽检游泳场所140家,抽检样品440份,合格399份,不合格41份,合格率为90.7%。在被抽检的140家游泳场所中,有14个泳池水质未过关。不合格指标主要为细菌总数、尿素、游离性余氯。
市卫生监督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专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市卫生监督部门已责令相关场所马上进行整改并给予行政处罚,采取集中约谈和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指导游泳场所的整改落实。
余氯含量超标易致皮肤病
该负责人介绍,泳池中水质细菌总数超标会导致一些容易在水中传播的疾病的传播风险增大。尿素一般由尿排出,少量尿素由汗排出,尿素含量是判断游泳池水质是否达到卫生标准的指标之一。而水中保持一定量的余氯是游泳池水得到消毒的必要条件,余氯含量过低水中细菌就会大量繁殖,这是导致传染病爆发的隐患。
因此,国家标准规定游泳池水的余氯含量要保持在0.3—0.5mg/L,游泳池水的游离性余氯值保持在这个区间,既不能对皮肤、黏膜产生刺激,又能够杀灭大部分的细菌,一些容易在水中传播的疾病,如红眼病、沙眼、中耳炎等也基本能得到预防。但是,若余氯含量过高则对皮肤、黏膜产生刺激,导致皮肤病、角膜炎等疾病的产生,严重时会中毒。
同时,卫生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进入游泳场所时,可以留意场所显著位置的卫生监督信息栏,包括量化等级、卫生监督监测情况、每天自检情况等内容。此外,由于现在没有强制执行健康证入场的制度,所以市民要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像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酒后人员都不应该进入游泳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