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黄小姐来到江门市消委会,称其在澳门购买了一部价值4530元的某品牌手机。使用不到7天,一开机就发现手机屏幕中间有绿色线,回去澳门要求商家退换,但商家不予理会。
接到投诉后,江门市消委会将黄小姐的投诉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澳门消委会。经该会与澳门消委会的多次沟通,最终了解到,黄小姐的手机被检测鉴定是人为损坏,商家同意免费维修手机卡槽。黄小姐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江门市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江门居民在澳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发生消费纠纷,可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或居住地的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消费纠纷发生地在澳门辖区内,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消委会还提示消费者,在澳门购物时,认准“加盟商号”或“诚信店”, 若发生消费纠纷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协议,如果被诉方为“加盟商号”或“诚信店”,则被诉方必须同意与消费者经仲裁解决争议,市民能获得仲裁解决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