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发改委公布的这份明细表,可以了解国内景区的票价现状:知名景区均已进入“百元时代”,不少超过200元,即使“五一优惠20%”也极少低于百元。这样的门票价格,再加上路费、住宿费,一趟出游对工薪家庭来说并不轻松。
名山大川是自然的恩赐,人文遗址是历史的积淀,如今却被小众利益团体“占山为王、围城收费、坐地起价”,这既是一种对公共资源的非法占有,也是对低收入民众旅游权的无情剥夺。
4月25日,《旅游法》经全国人大表决通过,明确“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但这边厢《旅游法》刚通过,那边证券公司已欢天喜地地分析“旅游上市股有望受益”,让人对贡献其业绩主力的门票价格未来能否切实降低产生疑虑。
景区票价高涨,难以遏制的获利冲动是直接推手。国家发改委出台意在抑制票价的“3年调整期”,很多景区却趁机“3年必涨”。今年发改委部署“五一优惠”,诸多景区“无视”,黄山、九华山、峨眉山、九寨沟等景区打起了“擦边球”,将优惠期定在小长假之后的“淡季”,这是“五一优惠”还是“广告促销”?
值得注意的是,这几家景区包括连日争议未休的凤凰古城,均要么是上市公司,要么正在“攒业绩”准备上市,而地方政府是其重要股东。政府本应是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公众旅游服务的提供者,却成了参与逐利的“主角”或“军师”,角色错位是景区票价高涨、票价难控的深层次原因。
自己管自己,能管得好吗?事实证明,有决心“断腕”的“壮士”难寻,必须置于全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而《旅游法》的出台再一次让社会各界产生期待,期待厘清政府在旅游市场中的定位,期待景区定价能更多体现民众意志,莫让大好河山“与我无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