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让凤凰涅槃还是堕落 真的“不是为了钱”
www.seelvyou.com     2013-04-27 21:29:32    来源:金羊网    点击:

4月10日早上8时开始,凤凰古城正式开始对外售票。右图为4月10日的情景,左图为清明节假日4月4日的情景(杨华峰 摄)

  4月10日早上8时开始,凤凰古城正式开始对外售票。右图为4月10日的情景,左图为清明节假日4月4日的情景(杨华峰 摄)

  凤凰“进城费”事件,正值《旅游法》出台之际,更引来了公众对“门票经济”法律层面的讨论以及旅游开发过程中人文关怀的思考。事实上,这只不过中国旅游业“门票经济”的缩影。

  公众的两个反应:“缅怀”免费和绕开凤凰

  4月10日,凤凰古城开始收取148元的“进城费”后,游客门可罗雀,凤凰古城中的商家无生意可做,关门闭户,甚至聚集抗议。在记者拍摄的照片中,4月10日凤凰古城的冷清寥落,与此前清明节假期游人如织的场面形成鲜明对比。

  长期以来,凤凰古城是一个深具魅力的旅游点。这里除了沈从文故居、熊希龄故居等少数景点需要买门票外,一直实行免费入城。

  但自从去年底,凤凰当地就传言入城要收费了;今年清明节前,凤凰县政府公布,从4月10日起,所有游客必须缴纳148元“进城费”才能入城。这意味着,凤凰古城告别免费迎客时代,走进“门票经济”时代。

  自公布收取“进城费”的消息以来,民众和媒体的反应之大,恐怕完全出乎凤凰县政府的想象。

  公众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在凤凰古城收费前最后一个法定节假日清明节涌向凤凰,享受“最后的疯狂”,甚至有驴友专程去“缅怀”这份最后的免费。统计数据显示,清明节首日,涌进凤凰古城的游客达3.16万人次,比往年同期多出70%。

  公众的第二个反应,就是纷纷用言语和图片,对凤凰古城收取“进门费”表达不满。最为极致的评语是:“收费的凤凰不如鸡!”

  4月13日,坐拥将近70万粉丝的微博“袁裕来律师”倡议“五一”不去凤凰古城。截至本文发稿,这条微博已被网友转发12万余次,跟帖评论3万多条,大多是持支持态度的。

  名人微博“袁裕来律师”的博主,是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袁裕来。微博说:

  “凤凰古城10日开始收费,每张门票148元,政府获利60元,游客骤减,商户聚集县政府抗议。12日,政府与100多家客栈老板座谈,副县长说,这几天游客冷清,大家过段时间再看看,很多人不在乎门票多少的。倡议:如果"五一"游客很多,就会造成误导,你能不去凤凰古城吗?”

  支持者中,有人晒出了自己“五一”绕开凤凰城的旅游计划。

  也有对“袁裕来律师”持质疑态度的,其中最突出的质疑是:“这叫凤凰古城那些商家怎么过?”、“不去凤凰可以,去别的地方还不是照样收门票!”

  而最直面现实的坦然,只有两个字:“过程!”似乎所有的“口水战”都改变不了“门票经济”的事实,“口水战”仅仅是新的“门票经济”诞生的一个过程而已。

  真的“不是为了钱,只是管理手段和措施”?

  正如网友质疑的那样,“进城费”实施半个月来,首先“受害”的就是城里的商家。一家年租金为30万的江景客栈的老板说,往年这个时候,一间客房四五百元,甚至750元。而现在,11间客房的入住率为零,服务员干脆辞职走人了。

  城中的商铺平均年租金在3万元以上,好点的客栈年租金在二三十万元。游客锐减,让很多商铺、客栈没了生意,不断传出停业抗议的消息。有村民质问:“我们世世代代居住在这里,门票收费没我们的一毛分红,这究竟是谁的凤凰?”、“游客来参观我的房子,凭什么收的钱归你?”

  凤凰古城的旅游,从2000年到2010年10年间,让凤凰县的财政收入从2265万元增至2.44亿元。2011年,该县财政收入3.22亿元,2012年则增至5.07亿元。不过,在政府看来,收益明显不够,收入都被“其他商户”赚走了。

  2012年底,“凤凰古城景区管理服务公司”成立了,注册资金1.2亿元,凤凰县政府持股49%,开发商占股51%。该公司主要收入来源是从门票收益中提取2%的代理费。

  根据凤凰县政府公布的资料,148元门票,政府拿走的,一是“两费一金”共33元(其中资源有偿使用费15元、旅游宣传促销费7元和价格调节基金11元),二是企业经营产生的相关税收,三是门票代理费。

  若按2012年690万人次的游客计算,凤凰古城一年的门票销售额会超过10亿元,仅“两费一金”,政府的收入就超过2.2亿元,归属政府的门票代理费也超过1000万元,再加上企业税金,收益更多。

  也就是说,凤凰古城每卖出一张门票,作为股东之一的地方政府既能从2%的门票代理费中获取一次收益,又能以“两费一金”和企业税金的形式,获取第二次、第三次收益。

  县政府和开发商都认为,现在到凤凰古城旅游的960万游客,70%是只看古城不看收费景点的,2012年的门票收入只有1.78亿元。而2012年,凤凰县的旅游总收入为53.01亿元,占全县GDP的67.5%。

  联系到凤凰县政府2012年财政收入为5.07亿元,确实是“大量的收益进入了其他商户的手中”了。收取“进城费”,在凤凰县政府的解释中,是“彻底整治凤凰旅游乱象的一个重要举措”,“不是为了钱,只是管理手段和措施”。

  而在城中的商户看来,县政府和开发商一直垄断着凤凰古城的旅游资源,与民间旅游收益的争夺由来已久。他们认为所谓规范景区只是借口,政府和开发公司“光想着自己挣钱,却把商户的挣钱路子堵死”。

  有驴友反感自己的选择权被剥夺:“不是花不起这笔钱,而是强制要求买"捆绑票",规定不合理!”“我只是想到沱江岸边住两天,你为什么捆绑收费要我去看景点?”“不要以为离开了凤凰,我就没地方旅游了”。

关键词:收费 凤凰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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