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白羽表示,《旅游法》禁止定点购物和自费项目的相关规定,不排除会导致部分旅游线路价格有所回升,但其旨在使目前涉嫌低于操作成本的旅游线路产品价格回归其真正价值,从而达到保证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有效维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导游人员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旅游法》对游客敏感的旅游购物点问题作出了严格规范。陈白羽分析称,购物作为“旅游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中的重要一环,《旅游法》并非一律禁止购物,而是赋予了旅游者选择是否实施购物的话语权。“这样既严厉遏制了产生零负团费的根源,同时也人性化地照顾到了旅游者的购物需求。”
《旅游法》规定导游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陈白羽说,该规定禁止的是“索要”小费,并非“收取”小费,换句话说,只要是旅游者主动给的,都可以收,并不违法;但是导游张嘴要小费就违法了。
陈白羽称,其旅行社目前执行的“导游服务费”,属于导游正常工资构成的一部分,游客在享受完整个旅程的服务之后再向导游当面支付服务费用,与常规大众所认为的正常服务费用之外的“小费”相比,是两个不同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