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秘书长阮富民向记者表示,处罚过重,此次反垄断案听证会申辩之后,如果需要,协会将会提出行政复议。
行业协会“捆绑”旅行
当你随旅游团来到美丽的西双版纳,开始愉快的旅途时,一场旅游企业之间、企业与行业之间的暗战也随之展开,并伴随你的饮食、住行、游览、购物和娱乐全过程。在西双版纳,虽然你有权力选择不同旅行社和旅游路线,但随后的一切都由“系统”帮你选择。
从旅行第一天的住宿开始,“系统”会帮你选择46家指定酒店中的一家,为你指定两家旅游客运汽车公司。去游览风景名胜,“系统”也有15家景点等着你。如果你想选择其他地方,导游会很客气地告诉你,对不起,不行。如果把你带到指定之外的地方,“系统”将对该旅行社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或警告。
不仅如此,各个指定场所机构还要为你的到来向“系统”交纳1元/天的服务费和2元/天的旅游安全风险金。此外,“系统”还将向上述单位、景区和酒店收取金额不等的“服务费”。最终,这些费用还得从你的消费中来。
据了解,通过“系统”的管理,来西双版纳的游客正以100万人次/年的速度提升,加入“系统”的旅游公司也越来越多。
“系统”遭到了“相关企业实名举报”和网友吐槽后,云南省工商局经过前期大量初查,2012年4月27日才正式立案调查,并被云南省工商局认定为垄断违法,拟处以40万元的罚款。
“这就是组织旅游行业的从业人员成立的一个同盟。”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法规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其实,上述“系统”就是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研发启用的 “信息管理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有80多家相关旅游企业机构,它们有一份共同签订的《西双版纳州信息管理系统诚信服务自律公约》,操作这个系统的,就是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
这个所谓“行业自律”的“系统”内部规定,将住宿、出团、旅游线路组合、旅游用车、购物结算方式等,全部纳入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在住、行、游方面只在该系统内选择缔约单位,否则视为违约,甚至部分条款还明确了违约金。
阮富民表示,这种“行业自律”是旅游大省云南普遍存在的现象。如果不规范、不管理,就会产生混乱,“旅游行业如果没有行业自律就没法管理”。
云南省工商局调查员在听证会上数次提出,证据显示,协会自辩过程中存在漏洞。协会提出,从来没有罚过企业的款,而调查过程中,工商部门取得了协会对企业进行罚款的证据。
“我们要对它进行处罚这是肯定的,至于怎么处罚,还没有结果。”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相关领导表示,调查程序已经结束,已认定双版纳州旅游协会和旅行社协会的违法事实,听证程序刚刚走完,目前还没有决定处罚的程度和方式。
阮富民表示,签订《公约》的初衷是为了规范旅游市场,签约企业都是自愿加入“系统”,企业既然自愿签订了公约,就应该履行。
“协会是挂靠政府部门的,我们也没办法。”面对是否自愿加入协会“系统”,一家花卉企业对媒体称,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的会长正是版纳州旅游局的相关负责人。
行业协会造就垄断?
事实上,这类“系统”不仅存在旅游行业,在我国目前的行业政策背后,有大量各种各样的行业协会,其中有很大比例隶属或曾隶属于政府部门,这无疑为行业协会“系统”垄断提供了天然条件。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官方网站显示,行业协会作为一种互益性的自律组织,是维护本行业利益的自治机构,不能代替政府部门发布产业政策决定,更不能对成员企业附加强制性要求,以“行业自律”的名义组织行业内企业达成停产、固定价格、划分区域等协议都是明显违法的。
2011年1月,国家发改委就《反垄断法》颁布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和相关执法程序规定两个实施细则,同时公布了对国内行业协会的第一张反价格垄断处罚决定。对浙江省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现在,行业协会就像在钢丝上行走,协会最初的目的和作用是好的,但是行动的方法违反法律规定。”一位中国造纸协会相关负责人说。
去年12月28日,湖南省物价局在新闻通报会称,通过长达7个月的调查,认定湖南娄底市保险行业协会、娄底市11家财产保险公司和湖南瑞特保险经纪公司实施“价格联盟”,对当地新车保险市场构成垄断,随后对涉案单位处以219万元的行政处罚。
由于行业协会垄断的频繁曝光,国家工商总局强调,“工商机关应当给予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把行业协会作为反垄断工作的重要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