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旅行社企业恢复经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结合武汉市已整体处于疫情低风险地区的实际,各旅行社企业可自主决定恢复经营时间。
根据通知,全国性文体活动及跨省跨境旅游等暂不恢复。各旅行社必须按照各级各地疫情防控的要求,科学评估服务和经营项目,教育游客遵守目的地防控规定,落实实名登记等防控措施。
据了解,今年1月22日,受疫情影响,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曾表示,全市旅行社(含外地在汉分支机构)从当日起到2月8日暂停服务网点经营活动,不再组团收客;原已组团的,1月30日以后出行的,一律取消;1月30日以前出团的,旅行社要主动妥善处理游客退团退费等合理诉求,不允许以任何理由阻止游客退团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