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6月11日举行的交通运输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减少拥堵、便利群众,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在基础设施、服务体系、系统配套、体制机制及组织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7条措施,进一步优化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特别是在推动社会公众便捷安装使用ETC方面,明确了6个强有力措施:
一是拓宽ETC发行服务渠道。推动建立全网协同服务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互联网企业等服务机构紧密合作;允许ETC绑定既有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支持商业银行推广发行加载交通行业应用的联名卡。
二是推动ETC便捷安装。结合商业银行网点以及汽车主机厂、4S店、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网点,实现ETC业务办理一站式服务;组织发行单位,开展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集中上门安装等服务,便利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
三是加大ETC使用优惠力度。实现车载装置免费安装全覆盖,非人为损坏的,由发行方免费更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行,通过积分、打折、返利、红包等形式优惠用户通行。
四是完善基本优惠政策。严格落实ETC车辆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实行无差别基本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
五是拓展服务场景。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领域应用,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机场、火车站、客运站、港口码头等大型交通场站停车场景ETC服务全覆盖;推广ETC在居民小区、旅游景区等停车场景的应用。
六是规范发行管理。规范发行服务流程,完善内部发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发行监管,促进市场公平有序竞争。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各省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发展模式,强化ETC应用与服务,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