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ofo小黄车回应称,“今天有关ofo破产的新闻严重失实。ofo目前运营一切正常,有关债务也在诉讼或者协商当中。不实新闻严重危害ofo运营,ofo已向相关部门提交证据,并将保留诉讼的权利。”
当天早些时候,有报道称,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ofo运营主体之一的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而出现,申请人为聂艳,日期是3月25日,办理法院为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
4月2日,ofo小黄车回应称,“今天有关ofo破产的新闻严重失实。ofo目前运营一切正常,有关债务也在诉讼或者协商当中。不实新闻严重危害ofo运营,ofo已向相关部门提交证据,并将保留诉讼的权利。”
当天早些时候,有报道称,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ofo运营主体之一的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而出现,申请人为聂艳,日期是3月25日,办理法院为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