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女网友在微博发帖称,当天她去广州萧岗地铁站乘坐地铁,未携带违禁品却被拦下,原因是妆容有问题,被要求“请原地卸妆”。当时她化的是哥特妆,眼影颜色较深,口红颜色也偏暗沉,并搭配一身黑色洋裙。该网友认为,广州地铁的做法没有依据,遂@广州地铁喊话讨说法。3月16日晚,广州地铁发文致歉,称经调查,的确存在当事安检人员处置不当的问题,已约谈安检单位,督促安检单位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目前安检单位已对当事安检人员进行处理,对当班班长停岗培训。(3月17日澎湃新闻)
这表明,地铁方面承认当时安检尺度不当,也给“哥特妆”正了名。有了这一案例,今后再有化这种妆进站的乘客,肯定是“免检”了。但其他的“妆”,以及一些“奇装异服”打扮,今后是“检”,还是“免检”,仍是一个无法确定的问题。
不难预见,有了“哥特妆正名”、安检人员被处理的案例之后,新潮一族可能会更加放松。的确,法无禁止即自由,不同文化观念之间应相互包容,个性应受到尊重……任何人都不应以自己的喜好干涉他人自由。但另一方面,自由总归是有边界的,“你挥拳头的自由止于我的鼻尖”,装束自由也适用于这个原则,不能触碰到别人的“鼻尖”,比如,不能让他人产生“严重不适”,不能吓哭小孩子等等。
在多数网友看来,化哥特妆还达不到“吓人”程度,更谈不上“恐怖”。地铁安检员阻止化哥特妆的乘客,可能是在“奇妆”问题上太敏感了。并且,我们也不能不承认,对于“奇妆”“吓人”“恐怖”的概念,个人间的认知是有差异的。而地铁安检员的“认知差异”,又与“不当装束”的制度定义缺失有关。
那么,问题来了:在相关制度概念缺失的情况下,哥特妆之后,其他存在争议但不存在明确制度规定的新潮、另类装束,比如“吸血鬼”,比如“僵尸新娘”等等,地铁安检关口是放行,还是劝阻呢?从肉眼上评价,在大众的认知中,“吸血鬼”“僵尸新娘”这样的装束,不但可能会吓哭孩子,还有可能引发围观甚至冲突。比如,2018年万圣节期间,网上就出现过“‘僵尸新娘’上地铁遭大叔怒骂”的视频。然而,“哥特妆事件”后,安检员阻止“恐怖装束”恐怕会有心理障碍——会不会被约谈、停岗培训?
即便说,管理部门可以对明显“恐怖”的装束如“吸血鬼”“僵尸新娘”等要求“卸妆再过安检”,但一是仍存在“法无授权”的问题,二是新潮装束太多,不可能一一具体规定。何况,不管是新潮装束,还是舶来文化,并无“规范”,这都会给具体规定和操作造成困难。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奇异装束者入内,不行;完全开放,也会有问题。如果将来越来越“奇”、越来越“异”,会不会争议与冲突更多?
什么叫“不当装束”“奇装异服”,应有一种定义。这个问题确实难以“量化”,因此需要有关方面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通过专家论证,指定相关制度。这也考验着公共部门的管理智慧。窃以为,装束的“当”与“不当”,核心界定标准应以是否符合“人”的特征为原则。比如,某些化妆虽然很浓重,但如果不影响与其身份证上照片的验证,就是可以接受的。如果与身份证照片差异太大,是否可以定义为“不当装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