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记者从民航资源网获悉,自2018年12月5日(出票日期)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将下调,调整征收标准如下: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成人旅客收取3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
2015年4月24日,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针对燃油附加费颁发《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571号)》的规定,将收取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依据的航空煤油基础价格,由当时每吨4140元提高到每吨5000元,即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方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收取燃油附加。
根据该规定,2015年2月国内航空公司停止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但是随着油价上涨,2018年6月航空煤油出厂价为5389元/吨,燃油附加费起征点,6月份航空公司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每位成人收取10元。
10月份国内航线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上涨至5859元/吨。因此,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也再度上涨,国内航线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30元。11月份随着航空煤油出厂价再度上涨,达到6218元/吨,国内航线800公里以上航段燃油附件费上涨至50元/人。
根据民航局规定,受航油价格上涨引起的成本上涨开支中,航空公司自行消化比例不少于20%。这也意味着,即便征收燃油附加费,也无法完全覆盖航企增加的成本。
民航资源网专家綦琦表示,燃油附加费在某种程度上这会分摊航空公司部分因航空燃油持续高位的成本增加。但从根本上,还不能冲抵增加的成本。比如,假设油价上涨平均成本增加50元,燃油附加费收30元,差额的20元还得航司从税前利润中扣除。
2017年7月以来,燃油价格逐步增长,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从当时的每吨3839元上涨至今年11月份的6218元,增长达到了62%。油价上涨对航空公司的利润带来了严重的冲击。从第三季度的财报数据看,国航、东航、南航等净利润均出现下跌。不过12月份航空煤油出厂价大幅下降,至每吨5711元。
2016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不断上涨,今年10月初国际油价上涨至4年来的最高水平。受此影响,国际航协曾在6月份下调了全球航空业的全年利润预期水平。但在10月初之后的2个月内,国际油价持续下跌,11月份原油价格累计下跌约20%,为10年来的最大单月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