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公布2017年收支明细:原国家旅游局收入8.58亿
www.seelvyou.com     2018-07-24 18:04:56    来源:环球旅讯    点击:

  7月20日,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发布《2017年度文化和旅游部部门决算》,公告显示,原国家旅游局2017 年度总支出 102.8亿元,其中本年支出79.6亿元;2017年公共预算总收入为8.58亿元,其中本年收入5.74亿元。

  以下为主要数据摘选:

  一、原文化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 1,028,049.35 万元

  2017 年度总收入 1,028,049.35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7,209.9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589,164.88 万元。系原文化部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当年从中央财政取得的资金。较 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 32,950.84 万元,增长 5.9%,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文化工作要求以及文化发展改革需要,中央财政增加安排我部项目资金;二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部就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调整等工作追加预算。

  (2)事业收入 113,778.19 万元。系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演出收入、展览收入等。较 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 10,044.8 万元,增长 9.7%,主要原因是:在文化发展改革的大背景下,文化事业不断发展,相关事业单位演出、展览收入等有所增加。

  (3)经营收入 9,296.9 万元。系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销售收入、房租收入、出版经营收入等。较 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 3,102.89 万元,增长 50.1%,主要原因是:部分事业单位文创产品收入、房租收入增加等。

  (4)其他收入 34,970.01 万元。系原文化部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较 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 2,524.51 万元,增加 7.8%,主要原因是:部分事业单位接收其他部门横向拨款、投资收益等增加。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405.01 万元。系所属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 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 6,558.67 万元,下降 73.2%,主要原因是:部分事业单位因收入增加,收支差额减少,动用事业基金弥补的金额减少。

  (6)年初结转和结余 278,434.35 万元。系原文化部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及项目已完成产生的结余资金。包括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年度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资金。

  2.支出总计 1,028,049.35 万元

  2017 年度总支出 1,028,049.35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95,863.4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3,109.37 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中国国学研究与交流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和开展业务的相关支出以及中央纪委派驻机构纪检专项工作经费。较 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 22,989.85 万元,增长19,235.1%,主要原因是:根据中编办批复,2017 年中国国学研究与交流中心从国务院参事室划归原文化部,新增中国国学中心建设项目、人员工资等支出。

  (2)外交支出(类)35,374.19 万元。主要用于海外文化中心购建及经费独立核算的驻外文化处和海外文化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和开展业务的相关支出。较 2016 年度决算数减少 8,822.15 万元,下降 20.0%,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和租赁费等项目支出减少。

  (3)教育支出(类)904.65 万元。主要用于原文化部本级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和所属事业单位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全国文化管理干部素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支出。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 9.39 万元,增长 1.0%,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原文化部本级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项目支出增加。

  (4)科学技术支出(类)36,007.42 万元。主要用于原文化部所属科学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单位日常运转、学术研究、研究生培养、科研单位基础设施修缮及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较 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 1,353.56万元,增长 3.9%,主要原因:基本工资和离退休费标准提高,相应增加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592,853.9 万元。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用于原文化部机关人员工资和单位日常运转以及履行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职能而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支出;二是用于所属文化、文物和新闻出版预算单位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转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发生的支出。较 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 42,936.59 万元,增长 7.8%,主要原因:基本工资和离退休费标准提高,相应增加支出;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美术馆工程等项目支出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2,339.86 万元。主要是原文化部机关离退休职工工资及管理方面的支出。较 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 3,499.96 万元,增长 39.6%,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和离退休费标准提高,相应增加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327.46 万元。主要用于原文化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较 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 2,159.66 万元,下降 86.8%,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基建项目支出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类)18,549.68 万元。主要用于原文化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较 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 1,463.98 万元,增长 8.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增加。

  (9)其他支出 76,396.94 万元。主要是国家艺术基金的支出。较 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 12,480.04 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随着国家艺术基金工作不断推进,资助项目不断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10)结余分配 9,300.97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 222,884.91 万元。主要是原文化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原国家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 85,757.31 万元

  原国家旅游局 2017 年度公共预算总收入 85,757.31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57,444.3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52,098.48 万元。系原国家旅游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当年从中央财政取得的资金。较 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 4,470.59 万元,增长 9.4%,主要原因:一是为推动建立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命运共同体,促进旅游合作健康持续发展,增加澜湄合作基金项目预算;二是增加世界旅游组织第 22 届全体大会项目预算。

  (2)事业收入 2,504.75 万元。系原国家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 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 483.05 万元,减少 16.2%,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 2017 年委托课题费收入减少。

  (3)经营收入 36.93 万元。系原国家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 2016 年度决算数减少 7.37 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经营性活动减少。

  (4)其他收入 2,804.24 万元。系原国家旅游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较 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 343.4 万元,减少 10.9%,主要原因是:所属事业单位投资收益减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43.85 万元。系原国家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 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 116.16 万元,增长 419.5%,主要原因是: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因支出增加,收支差额增大,动用事业基金弥补的金额增加。

  (6)年初结转和结余 28,169.07 万元。系原国家旅游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及项目已完成产生的结余资金。

  2.支出总计 85,757.31 万元

  原国家旅游局 2017 年度公共预算总支出 85,757.31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55,069.8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外交支出(类)452.33 万元。主要是向有关国际组织缴纳的会费和捐赠支出,以及对外合作与交流方面的专项支出。较 2016 年度决算数减少 93.58 万元,下降 17.1%,主要原因是:减少一次性项目“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旅游合作研究”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057.49 万元。主要是原国家旅游局机关离退休职工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较 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 974.67 万元,增长 46.8%,主要原因是:2017 年调整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补贴标准。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50,714.28 万元。主要用于旅游行业业务管理以及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等方面的支出。较 2016 年度决算数减少 367.42 万元,下降 0.7%,主要原因是:境外宣传推广费用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845.8 万元。主要用于原国家旅游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等方面的支出。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 8.14 万元,增长 1.0%,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增加。

  (5)结余分配 715.6 万元。主要是原国家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 29,971.82 万元。主要是原国家旅游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及项目已完成产生的结余资金。

关键词: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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