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5日,云南省出台22条措施严厉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目前成效如何?
2018年4月16日,云南省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年来,云南收回166家旅游购物场所等级评定牌匾,查处43起旅游行业商业贿赂行为,查处违法违规旅行社252家,吊销57家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查处违法违规导游163人,取消A级旅游景区等级资质10家,共问责旅游市场整治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41人。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余繁如是说。
游客在丽江束河古镇内游玩。中新网 资料图
斩断“灰色利益链”,杜绝“不合理低价游”
去年4月15日起,全省取消旅游定点购物,将旅游购物店纳入社会零售商品企业管理,收回全部166家旅游购物场所等级评定牌匾。打击旅游行业商业贿赂行为,共查处旅游行业商业贿赂行为43起,依法逮捕了2件购物店向旅行社商业贿赂案共5名犯罪嫌疑人。打击以“药托”方式欺诈消费行为,宣判一起“药托”案,涉案4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严查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共查处违法违规旅行社252家,吊销57家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出台《云南省旅行社经营行为评价及重点监管办法》,公布涉及111家旅行社不良经营行为记录376条,将15家旅行社纳入重点监管名单。
余繁介绍,通过这些措施,基本斩断了旅游行业“灰色利益链”,铲除了“不合理低价游”的生存土壤,旅行社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大幅减少,“不合理低价游”得到有效遏制。
严管导游人员,整顿旅游景区
云南加大对导游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一年来,共查处违法违规导游163人;对导游强迫消费案进行“行转刑”处理,对涉案导游依法执行逮捕,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出台《云南省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将导游人员纳入统一的平台管理。
去年八月份以来,云南开展了三轮A级景区暗访检查,对设施建设滞后、资源品质退化、管理服务薄弱、游客投诉较多的83家A级景区进行了处理,其中:取消A级旅游景区等级资质10家,给予严重警告或警告18家,责令限期整改57家。
余繁说,通过以上措施,导游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强迫消费现象基本杜绝,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逐步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推行综合监管模式 ,问责41名不作为、慢作为干部
全面推行“1+3+N+1”综合监管模式,全省16个州市及重点旅游县(市、区)建立了以政府一把手为指挥长的旅游综合监管调度指挥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对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进行统筹调度,集中受理,并分办和督办旅游投诉。
全省设立的30支旅游警察队伍查处涉旅案件343件、行政拘留225人、刑事处罚87人,26个工商局旅游市场监管机构查处涉旅案件243件,146个旅游巡回审判机构审判旅游诉讼案件32起。
全省建立了多部门各司其职、合力整治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各自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全省联动建立了旅游执法履职监督机制,共问责旅游市场整治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41人。出台了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监督执纪问责文件,对各州市、各级涉旅部门及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失责、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督查监察。、
出台《云南省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对州市政府实施了三轮考核,考核排名靠后的州市纷纷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形成旅游市场整治“比、学、赶、超”的工作局面。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永远在路上”
去年4月15日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查处涉旅案件2018件,罚款2491.07万元。通过近一年的整治,云南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体现在“两个没有,一个下降”:原来铺天盖地、乔装打扮的低价游没有了,但个别经过伪装、具有隐蔽性的“不合理低价旅游团”仍偶有出现;原来普遍存在、明目张胆的强制购物现象没有了,但变相安排购物和有违诚信的欺诈行为还时有发生;原来居高不下、此起彼伏的旅游投诉大幅下降。
“老问题解决了,又会有新的问题出现。”余繁说,尽管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但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稍有松懈就会功亏一篑,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将“永远在路上”。
“坚持久久为功,决不会半途而废,坚决打赢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攻坚战。”余繁表示,下一步,云南将继续抓好“22条”措施的落实,一是继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行转刑”工作机制,对强迫消费、商业贿赂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追究涉事者的法律责任。二是继续推动旅游景区问题排查整改,不断优化游览环境。三是继续推行购物店“一店一票”工作,开展购物“放心店”建设,推动购物企业转型升级。四是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建设,健全游客投诉处理机制,建立诚信体系。五是继续完善旅游市场监管体系,推进旅游协会改革,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