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5家以上(含5家)航空运输企业参与运营的国内航线,国内旅客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航空运输企业依法自主制定。
对此,民航资源网专家綦琦表示,《通知》的要求可以解读为在竞争较充分的航线上自主定价,或者可以理解为合法提价。提价航线条数不超过15%和涨幅不得超过10%是确保民航票价整体涨幅的涉及面和绝对值,控制民航票价上涨的节奏是稳步,尽量消除民航服务提价引发的社会影响。
《通知》本质上进一步增加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航线目录范围,是国家发改委、民航局落实“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具体举措。
綦琦表示,但是也不必过分理解《通知》造成涨价的影响。国内民航客运市场竞争比较充分,《通知》只是许可提升最高价格,但是民航客票往往以折扣票的形式成交,有很强的市场价格弹性,再加之来自国内高铁网络对国内民航运输市场的竞争,相关航空公司只会借《通知》提高价格天花板,并不会冒然大面积提价。
民航资源网专家邹建军表示,这是民航运输价格管制向市场化改革发展的又一大动作,充分体现了发挥“市场的手”的作用这一指导思想。
这种价格管制的放松,在民航运行保障资源供给难以满足需求增长的大背景下,可能会呈现两格分化的局面,即需求充裕市场价格上扬,需求不足市场可能快速下滑。两极分化的现象是否会出现,取决于对“市场支配地位”的监管,一些航线上虽然出现多家承运人,但并没有对母子公司与代码共享的关系进行区分,有些航线市场已出现实质性的“市场支配地位”问题。
这种价格管制放松应与航权及航班时刻资源分配管理改革同步,才可能真正实现市场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