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游法下导游收入锐减 月赚3000元也很难
www.seelvyou.com     2013-10-23 10:01:38    来源:无锡商报    点击:

  新《旅游法》中,不得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的规定,斩断了导游的灰色收入链,让他们整体收入锐减。昨天,记者从我市部分旅行社了解到,一些年轻导游已经开始离职转行,更多的导游则在观望。

  月赚3000元也很困难

  导游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出发地报名社的导游,一种是旅游目的地的地接导游。报名社的导游基本任务是接送游客和跟团。在过去,他们的收入主要由3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和回扣。地接导游少数有补贴,收入大部分都仰仗游客消费的回扣。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产生消费者回扣时,行业惯例是报名社导游拿小头,地接社导游拿大头,往往二八或者一九分成,新法实施后,受打击程度较重的是地接社导游。“没有回扣谁高兴带团?”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过去香港云南等地区的地接导游,一个月收入超1万元是很正常的,现在新《旅游法》一执行,每个月3000元都很困难。

  据了解,现在一些旅行社开始给专职导游增加基本工资,或者提高带团补助,但还是赶不上导游此前的收入。

  赚得太少干脆休息

  “如果公司没有其他补贴的话,肯定会有很多人转行的。”已经做了6年导游的黄小姐说,她今年“十一”带队去湖南时,当地就有多位地接情愿旺季歇业,“以前带一个团回扣能有几千元,但新旅游法实施以后,提成没了,只能靠旅行社两三百元的补贴,赚得太少了,不如干脆休息。”

  “以前跑一趟港澳,就算只拿一成的小头,1000多元总归有的。现在是一点没有,还要各种小心谨慎,就怕投诉。”黄小姐说“十一”长假过后,公司已经有两个导游辞职了,自己这阶段也在留意合适的岗位,打算跳槽。“和我有一样想法的导游蛮多的,如果社里能把带团补贴增加到每天300元,相信不会有那么多人想走了。”黄小姐表示,《旅游法》在规范市场、减轻导游心理压力等方面发挥的引导作用,但也希望有关方面尽快就收入问题给个明确说法。“毕竟我们吃的也是辛苦饭。”

  导游行业将“大浪淘沙”

  “导游行业面临一场大洗牌不可避免,部分过于依赖回扣的导游势必会被淘汰。导游行业洗牌,对于学历高、专业素养强的新生导游是个机会,对整个导游行业的整体素质提升也有重要意义。”无锡国旅一位负责人认为,新《旅游法》实施后,对旅游行业是“大浪淘沙”,以往旅行社靠低价拉客、靠灰色收入支撑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在这种形势下,再加上当前游客的法制和维权意识日益加强,对导游的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导游下一步分级分化、收入差距的拉大是不可避免的。

  我市阳光旅行社的一位负责人同样表示,现在导游有三类人:一类是纯粹为了赚钱的,一类是暂且当作一份职业的,一类是真正热爱导游这个职业的。也许以后只有全身心热爱导游工作,游客开心自己开心的,会发展的更加好。“国外很少有专职导游,很多在其他岗位上工作的人因为喜欢,才在业余时间当导游。今后我们的导游构成发生变化以后,游客的出游感受也一定会不一样。”

关键词:旅游法 导游收入 导游 

上一篇:中国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大力开展旅游市场检查

下一篇:旅游法禁绝回扣导游带团积极性下降 何以维生?

分享到: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