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旅游局21日消息,该省日前出台《关于推进旅游强省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旅游转型升级,打破对“门票经济”的依赖,积极推进旅游综合改革,旅游收入由门票为主向综合收入转型升级。
本月,江西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实施《关于推进旅游强省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未来5年江西旅游产业的发展定位,并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像抓工业化城镇化一样抓旅游,尤其是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要将旅游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江西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发展潜力巨大。近年来,江西全省各地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发展和景区的打造,旅游业发展形势很好,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发展基础,使旅游业成为我省现代服务业中最有条件率先崛起的产业。
《意见》明确提出3大主要任务:一是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全面落实《旅游法》,打破对“门票经济”的依赖,促进旅游资源由分散开发向整体开放开发推进、旅游消费由观光旅游为主向休闲度假观光并重、旅游收入由门票为主向综合收入转型升级。
二是着力延伸旅游产业链条,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规划,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服务配套的景区,使我省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经济优势。提出力争到2017年,游客人均旅游消费比2012年翻一番,延长游客人均逗留时间,使旅游主要指标进入全国前10位。
三是打造“一核三片五城十县百区”目的地体系和“三线八圈”旅游线路框架体系,要求到2017年,各设区市至少建成1处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
为了保证任务顺利实现,《意见》推出了11项具体举措,组建省旅游集团公司,支持井冈山、婺源、星子、湾里、龙南、资溪、靖安、鄱阳、浮梁、武宁、瑞金、莲花、安源、石城等重点旅游县(市、区)开展旅游综合改革试点,支持景德镇、鹰潭、婺源、井冈山、龙南、湾里、资溪、武宁、瑞金、星子、上犹等有条件的地方创建旅游产业园区等。
自2014年起,江西省政府将不断增加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基数,用于加强旅游形象推广、旅游公共服务和支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等,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也将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旅游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优先保证纳入省旅游规划的重点项目用地,对符合单独选址条件、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大旅游项目,支持按规定程序列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调度,优先安排使用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纳入审批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