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旅游法》刚刚实施不久,旅游业行业协会涉及垄断被查引发业界关注。
国家发改委官网日前发布消息,9月底国家发改委对三亚、丽江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案件进行了查处。其中,丽江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牵头组织八大旅行社集团统一报价、统一分配返佣的行为,被认定违反《垄断法》。云南省发改委依法对丽江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罚款50万元,八大旅行社集团总计被罚款334.6万元。
协会被罚50万元
旅行社罚334.6万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披露的详细信息,为了统一对外报价等事宜,丽江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曾多次牵头组织当地八大旅行社集团开会协调,并于2009年、2010年签订了旅行社行业自律协议,统一了接待旅游团队的对外报价。
国家发改委还指出,2011年、2012年丽江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还组织各旅行社签订了《合作经营协议书》,在各旅行社之间实施收入二次分配,即按照约定的市场份额比例,分配从各旅行社收入中提取的旅游综合服务费、景点返佣、古城维护费返佣等收入。两年间,各旅行社共计实施收入分配24次,共计分配金额2.27亿元。
对于上述行为,国家发改委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属于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严重限制了各旅行社之间的价格竞争,特别是实施收入分配导致吃 “大锅饭”的平均主义现象,遏制了旅行社的竞争活力。云南省发改委依法对丽江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处罚50万元,八大旅行社集团总计被罚334.6万元。
对于此次处罚,丽江市旅游协会秘书长彭福宗回应称:“我们认为合理的东西,可能有些是触犯了相关法律。”协会确实对一些法律条款的掌握运用不恰当。对此,业内专家称,行业协会应该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增强自己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才能对市场发挥有利影响。
“我们已经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通知,接受了处罚并按要求整改到位。”彭福宗称,价格联盟在发改委检查后就解散了。但彭福宗认为,统一价格是违反了法律规定,但有些问题可能是市场供求关系的原因,部分企业也要求政府或行业协会管一下价格的问题。
“潜规则”盛行,
行业协会问题突出
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包括水晶和螺旋藻虚假优惠打折,三亚购物店、丽江旅行社缔结价格同盟等案件被国家发改委详细通报,共计罚款1800多万元。国家发改委称,上述案件反映出旅游市场“明规则未行,潜规则盛行”。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发改委对行业协会参与价格违法给予了特别关注。上述查处结果显示,“特别是一些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实施固定价格和划分市场的垄断协议,严重限制了业内的有效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任爱荣曾对媒体表示,反垄断案件公布平台公布的案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行业协会涉及垄断协议问题比较突出。
“全世界的行业协会都容易出现行业垄断。”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称,行业垄断中行业协会通常起到组织价格协议的作用。
分析称,在行业协会垄断案件频发的背后,症结并不是对法律的了解不完善,而是行业协会没有准确定位好自己的身份。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称,国内的行业协会,很多表面上是社会组织,实际上扮演了“二政府”的角色。他随后建议,行业协会应加快与政府脱钩的进程,回归行业自治组织的本质,在现有法律框架和市场环境下,让行业组织发育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