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省“十一”旅游接待人次和收入均有增长,全省共接待国内旅游者1639.38万人次,同比增长10%;实现国内旅游收入为68.39亿元,同比增长21.6%。
据悉,今年“十一”正值《旅游法》颁布实施,旅游企业及社会各个行业对《旅游法》的贯彻实施成为黄金周假日旅游的关注点。旅行社大都调整经营理念和经营策略,改变产品结构和用人机制,以适合《旅游法》实施后新的市场经营环境的需求。据哈尔滨市旅游部门统计,黄金周期间哈尔滨民航抵达游客同比增长29.3%。伴随《旅游法》实施,旅游品质提升,黑龙江省内中高端游客良性增长。
为满足不同游客的出游需求,十一假日省旅游局第一次同时推出了全省秋季旅游线路和自驾游线路。依托黑龙江省公路网,以哈尔滨为中心,沿东部、北部、西部、环哈尔滨方向,编辑了17条自驾游线路,涵盖我省秋季精品旅游点,时间为1-5天。线路得到了众多旅行社和游客的认可。
随着居民“休闲度假”旅游意识转变,短途游以其时间短、花费少、路程近、行程自由、易于成行、便于家庭和个人出游等特点,成为居民出行的主体。2013年“十一”《旅游法》正式实施,“零负团费”等违规获利活动全面叫停,各旅行社纷纷上调团费,居民长途游成本上升,部分游客将视线转移到费用较低的省内游上,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短途游的增长。
2013年“十一”期间,黑龙江省国内游客以本省居民为主,占69.2%,较2012年同期增长了0.4个百分点,较2011年同期增长了0.9个百分点;本市居民占全部国内游客的41.2%,较2012年同期增长了12.5个百分点,较2011年增长了10.7个百分点,省内游、本地游等短途游全线火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