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即将实施的《旅游法》成为众多旅游业内人士、想要出游的市民们热议的话题。
从十月一日起,我国《旅游法》将正式实施,进一步加强旅游者权益保护,加大治理“零负团费”力度,有专家预测旅游市场将面临洗牌。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新《旅游法》出台,对旅游市场的净化有很大的好处,但也有游客担心旅游将告别低价时代。
案例分析与解读:景区门票怎样才能降下来
【案例】前段时间,湖南省凤凰古城景区整体打包收费,“五一”小长假,凤凰古城遭遇了游客“用脚投票”,游客数量减至去年同期六成。
【条款】第四十三条: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
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
【解读】价格持续高涨的景区门票着实伤害了旅游者的出游积极性。在一些地方,门票在旅游花销中占21%,甚至超过了住宿、交通等的花费。
景区门票该不该涨?如何涨?涨多少?面对“疯狂的门票”,国家发改委2007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得低于3年。但到了2010年,不少景区迫不及待地上调了门票价格,将“三年不涨”禁令演变成“三年必涨”的现实。
专家声音: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辜胜阻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有效解决当前旅游业中“零负团费”乱象、景区门票随意涨 价、导游无薪酬收回扣、旅游者投诉无门、旅游开发对资源环境造成破坏、旅游旺季部分景区人满为患以及旅游途中的不文明行为、旅游安全及救援等突出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东方公共管理研究所所长刘锋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出台有利于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这为旅游业步入产业良性发展轨道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以诚信和品牌赢得消费者之心
《旅游法》的出台,标志着旅游业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在北京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冯田看来,“极低的价格吸引游客,以极差的服务对待游客”最终导致的就是整个市场的混乱。
冯田表示,《旅游法》对于整个旅游行业的升级转型可以说起到的是决定性作用,价格回归到合理的范围内,各家旅行社在合理的价格区间内竞争,搏的是服务、规模和经营策略而不是彼此的良心底线。
“这也更能让旅行社使出浑身解数去想产品、推线路、重服务。《旅游法》很好地解决了市场规则缺位的问题,将为治理旅游市场秩序提供有力依据。”冯田说。
摆脱低价诱惑提升出游品质
作为中国首部旅游行业的专门性法律,《旅游法》自酝酿之日起就广受关注,它的正式实施势必会给行业和市场带来一些实质性的影响和变化,其中的一些条款会使整个行业的操作模式产生一定的变化。
凯撒旅游副总裁王竹丽表示积极面对《旅游法》的颁布。面向市场所推出的产品均明码标价,不指定购物场所,让客人做到明明白白消费。同时,优化产品行程,提升服务能力,为游客带去更好的出游体验。
王竹丽说,《旅游法》将促使企业规范化运营,加速行业不合理低价回归理性,保障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面对《旅游法》的实施,旅行社和旅游者都应该自觉遵守新法规的相关条款,旅行社应规范经营,保障旅游者合法权利,同时旅游者在享有合法权益时,也不应忘记自身应尽的义务。
在王竹丽看来,《旅游法》的实施,不仅对旅游行业将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也从某种程度促进了旅游市场新一轮的“洗牌”,促使旅游从业人员提高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出游品质。
增强产品竞争力 加速创新提升游客体验
中青旅控股副总裁李京表示,为了贯彻《旅游法》精神,中青旅在产品设计思路上重点关注如何提升客户体验,进一步将自费和购物两个环节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十一期间新上线的线路都以“三无产品”为主——“无自费无购物无小费”。
李京表示,旅游法会触动现有机制下的部分旅行社的利益,但对于诚信经营、重视品质的旅行社,反而带来更多的保护和更大的机会。
其中,第三十五条针对购物和自费项目的限制条款,以及消费者购物退货的救济条款,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零负团费现象。
如果法规得以切实遵守,价格回归到合理范围,意味着旅行社将在同一合理的价格区间内竞争,经营者搏的是服务、规模和经营策略,而不用去搏良心的底线,不用在更低利润和不可思议的低价之间做取舍,这样的市场环境将更为公平和健康。
此外,第四十七条和第五十六条对高风险项目实行经营许可和责任保险制度,填补了目前在此方面的法律空白。
新的旅游法在中长期会在规范市场、形成透明消费方面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但是市场的认同需要时间,我们相信随着经营者、消费者和监管者的逐步成熟,中国旅游市场将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健康,越来越合乎市场规律。
市场观察:
出游价格开始“喊涨”
我国旅游法正式施行进行倒计时,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对此,“十一”假期不少出境游线路以纯玩团为主,团队行程中还安排了宽裕的自由行时间,线路价格同比有所上涨。以泰国游为例,10月1日出发、全程入住五星级酒店的6天纯玩团报价为10780元,由于取消了自费项目和购物点,相比去年同期,价格上涨1000多元。携程相关负责人表示,欧洲、美国等长线产品因为售卖较早,已经售卖过了大半,部分产品已经售罄,但新的产品还在观望中未上架,“如果要将原本自费的项目含在行 程中,受成本影响,价格肯定要上涨。”国内游方面,包括大通旅游在内的多家旅行社的10月线路要等到8月底才会最终确定,价格可能也会上涨30%左右。
服务战接替价格战
以往的价格战导致不少卖家以低价来破坏旅游市场的秩序,《旅游法》其实就是对这些乱象的整顿。在打击旅游低价低质恶性竞争的同时,也倒逼旅游行业在产品和服务品质上做出提升。
《旅游法》实施后,消费者会转变思路,愿意多花几百元换来更高品质的旅游服务。一位旅行社的负责人表示。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表示,《旅游法》打击“零负团费”、强制购物等“潜规则”,加之“十一”黄金周的影响,导致10月出行的旅游团费大涨。
旅游市场日趋透明化,让不少旅游业界人士感到要从中获得更多利益难度越来越大。
业界人士表示,正是因为传统旅行社获利能力不高,一些有规模的大社才将从旅游市场赚取的现金流投入地产等其他项目的开发,但由于这些项目的运转又需要现金流的支撑,因而旅行社大肆招揽散客报名套现。打价格战,则是最容易吸引散客的眼球。
因此,摆在各旅行社面前的路,就是要迅速找到新的市场机会。
微博热议:旅游法能带来多大改观?
@戴斌_旅游:感觉今年国庆节期间,围绕《旅游法》第35条,政府监管部门、旅行社、目的地商家和游客之间可能会有一个较为复杂的博弈过程。
@斑斑窝:跟团游产品单价成倍增长,传统旅游接待量预计会下降,反而做精细化产品的在线电商影响应该不会太大;自由行产品销量将会大增,机票、酒店、门票单品销售增长势头明显!拭目以待!
@张巍BEN:新旅游法的实行为中国旅游业态的转型和质变开了个好头。不要抵触和埋怨,旅游行业需要的是真实的好服务以及可以经得起攀比的优产品。以后将是自由行狂潮的时代、对于年长人群以及其他团队游,半自由行的风暴即将到来!请相信只有有自由度的旅游才是真正的旅行才是真正的感官体验!
@中和人:《旅游法》 将旅游行业“隐形成本”透明化,可能带来旅游产品价格普遍上浮,同时也会对旅游产品的机构和市场格局产生深远影响。比如,随着跟团游价格提高,会有更多游 客选择自由行产品,相应的,旅行社也将增加自由行的产品数量和比例,提高包机、包船等集中采购的产品比例,同时降低地接成本。
@上帝-偶卖糕的:双刃剑,以前团费低,没钱的和有钱的一个团,可以蹭着玩;现在不让强制购物那些了,团费涨了,富人还是会购物的,但穷人想蹭就不好蹭了!
@烫烫的冰:强制购物本来就是违法的,宪法上肯定是有相关规定,旅游法规定只是为处罚增加一条文件依据,没啥作用,未来强制购物依然会大行其道,专家大人想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