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即将正式施行,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省文明办、省旅游行业协会等单位今天(24日)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对山东一些旅游企业、景点的服务提出警示。
据了解,这份报告的调查时期为7月21日至8月26日,省消协、省旅游行业协会等组织38名调查人员,以普通游客身份进行体验式调查。调查选定了4家旅行社以及济南、烟台、威海、临沂、枣庄5个城市11个景点,对旅行社服务、景区观景设施等多个项目进行了详细考察。
报告显示,在各市各个景区,调查人员均能切身“体验”到大量明显违反《旅游法》相关规定、景区设施不健全、管理水平低下、游客“被宰”问题。
在消费体验选择的5条旅游线路中,有2条存在旅游购物现象。在一条二日游线路中,游客参观景点的时间不足30分钟,却被要求参加一个40分钟的商品推介会,又用一个小时安排游客购物;另外一条线路上,游客被滞留在购物场所长达三个小时。
旅行社在与游客签订的合同中,故意模糊概念、含糊其辞损害游客知情权的情况也很普遍。有的旅行社报价中费用只包含第一门票费,景点中景中景、园中园以及诸多自费项目,旅行社并没有提前讲明;一条旅游线路上旅行社事先承诺的住宿条件是商务酒店或同等条件,到达后调查人员发现,一个房间坐便器垫发霉,床单明显没有更换,另一个房间空调直接不能用。
《旅游法》规定景区应有必要的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应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有的景区游览电瓶车缺乏调度,游客在烈日下等待半个多小时且没有遮阳棚。由于景区缺乏路标指示,致使游客多走数百米“冤枉路”的情形也较为普遍。
更为严重的是,调查人员发现部分景区的安全提示和防护措施离标准差距不小。在某个景区的隧道和地下峡谷内,竟然有个别照明设施损坏,且没有无线通信信号致使手机无法使用,全程也没发现设有救援电话。
在所有调查人员的不满意选项中,“餐饮和食品”环节得分最低。多数调查团成员均体验到,景区餐厅就餐环境不够卫生、服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对客人所提服务要求不积极回应甚至不理不睬。某海滨景区餐厅所提供的饭菜有异味,小米汤竟然是变馊变味的剩汤剩饭。某知名景区附近的旅游饭店,菜价比其他普通餐饮饭店高出4倍以上。
山东近十家知名旅行企业代表对这份旅游消费体验情况报告所罗列的旅游乱象表示认同。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阅后说:“作为旅游从业人员,看了这份报告我感觉非常汗颜,因为这都是事实。”
主办者说,发起组织此次旅游消费体验,旨在节前摸清山东旅游商品质量和旅游服务水平,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提升山东旅游业发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