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旅游局消息,近日国家旅游局召开贯彻实施《旅游法》有关问题咨询会。咨询会上国家旅游局对关于旅游者在出境旅游时解除合同的限制做出了解释。
国家旅游局表示,《旅游法》规定,“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规定,“旅游团队出境后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分团入境的,领队应当及时通知组团社,组团社应当立即向有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或者省级公安边防部门备案”。据此,发生不可抗力、旅游者疾病等足以导致旅游者无法随团入境的客观原因的,应当按照《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的上述规定办理;旅游者在行程中解除合同返回的,旅行社应当为其办理相关分团入境手续、协助其返程。但需要特别提示的是,目前,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有集体随团活动的强制性要求,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就应明确告知旅游者解除权受到限制的这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