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透露,根据新版《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条款,过境免签外国人搭乘的交通运输工具由原来的国际航班扩大到国际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车,但仅限24小时离境。新法为搭乘邮轮过境而未持我国签证的外国人办理临时入境手续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促进“邮轮经济”和境内旅游产业发展有重要意义。
在昨天的公安部“中国边检·阳光国门”服务品牌宣传日活动中,徐爱明回答了东方网网友的提问,介绍了新版《出境入境管理法》、“阳光国门”服务品牌内涵、边检机关职能作用、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上海边检首部微电影《国门之约》正式上线等信息,共有90多位网民上线咨询。
政策解读
网友:一外国朋友乘坐邮轮抵沪游玩2日,再转机出境,能否享受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解答:申请在上海72小时免签过境需要具备3个条件:属于72小时过境免签范围的45个国家公民;持有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72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机票;自上海浦东、虹桥机场过境前往第三国(地区)。
符合72小时过境免签条件的外国人应当向载运其抵达上海的航空公司提出,由航空公司或者旅客本人向上海边检机关申报。边检机关经审核符合72小时过境免签条件的,可以为其办理72小时过境免签边检手续。根据新版《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条款,如果乘坐邮轮或客轮从境外来沪,持有订妥座位的24小时内离境的联程客票,边检站经审核后可以为其签发临时入境许可,但不能享受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