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安全帽
险些翻船
《引导救援不力 李家坑游客落水受伤》后续
2011年,一名19岁男孩在李家坑漂流溺水身亡,今年余姚云河漂流景区一名无锡游客溺亡。两年来,漂流行业一直处于监管真空地带。昨天下午,记者获悉,这种情况即将成为过去,本报连续报道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宁波有望成立一支联合督察小组,对漂流行业进行一次全面督察整顿。记者 朱麟华 实习生 薛湘振 摄影 记者 高远
市民:投诉漂流“往往无门”
本报报道见报后,不少市民告诉记者,漂流中他们或多或少受过伤,但是除了和漂流景区交涉外,根本找不到一个可以投诉的政府部门,经常一打电话,各个部门互相推诿。
而宁波市范围内,大大小小有不下20家漂流景点。由于缺少主要的监管部门,虽然有好几个部门过来检查,但是一旦出了事情,却根本不知道找哪个部门。昨天,记者询问了几家分布在宁海、余姚、奉化等地的漂流景点,均被告知经常有政府部门来检查,却不知哪一个是主管部门。
旅游局和体育局还在“争论”
昨天下午,宁波市旅游局副局长陈刚告诉记者,在国家层面,国家体育总局专门出台过一个条例,他们也就这个问题请示过国家旅游局,国家旅游局也明确答复了,漂流行业的管理权限不在旅游部门,而是在体育部门。体育部门是负责审批的部门,并且体育部门要在全国展开清理行动。
然而,对于这个说法,宁波市体育局一位工作人员并不认同,称漂流项目没有划到他们的管理范围内。
不过,宁波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漂流行业出现的一些问题,宁波市政府已经牵头开会,责成宁波市安监局牵头,旅游、体育等相关部门参加,将对漂流行业的安全进行整治。
工商部门也和旅游局“口径不一”
宁波市旅游局副局长陈刚说,在余姚、鄞州、奉化、宁海等地,当地政府成立过一个部门,牵头联合整治漂流行业,但在市级层面没有明确。宁波市旅游局只是规范旅行社的组织行为,但没有行政职能管辖权。
而宁波市旅游局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今年与漂流相关的投诉很多,但是旅游局没有办法处理,因为没有法规规定要由旅游部门来管。因此,目前宁波市有多少漂流景点,他们也没法统计,因为没有人来报备。
这位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漂流行业都没有一个前置性审批。他们也和工商部门沟通过,这么危险的一个项目,不能如同乡镇企业一样发个营业执照就行了。然而工商部门却称,国内还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漂流是危险项目。
不管怎样,联合督察小组“有望成真”
宁波市旅游局这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宁波市旅游局正在和安监部门协商成立一个联合督察小组。他希望近期最好由安监部门牵头,进行一次联合督察。因为,以旅游局来牵头其他职能部门,这不便于操作。目前宁波市安监局也同意了这个方案,并将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当然,这些现在都还在准备中。
而宁波市安监局方面反馈的信息与宁波市旅游局方面略有不同。
宁波市安监局一位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并没有明确定下来由哪个部门牵头,按道理说,应该由行业主管部门比如旅游部门牵头,可现在很多部门都不肯牵头,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联合督察小组人员由安监、旅游、海事和体育等部门组成。
李家坑也将在漂流安全上下足功夫
昨天,李家坑漂流景区王经理也来到报社,他告诉记者,早在他们接手景区之前,就已经对漂流河道进行了整改。同时规定,凡是参与漂流的游客,都不能擅自脱下救生衣,摘下头盔。一旦护漂员发现有游客没有戴头盔,会上前提醒。他们也将在河道周围安装喇叭,不间断地向游客做安全说明。
同时还提出了奖励机制,如果护漂员在日常工作中救上一个人,公司就会进行奖励。公司还将为护漂员配备对讲机,以便发生意外时,别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救援。
法规链接
《全国水上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体育部门主管水上体育经营
1998年9月8日实施的《全国水上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中,将漂流项目划到了“经国际体育组织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开展的水上体育项目”。同时规定国家体育总局授权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国水上体育经营活动的政策、法规;对全国水上体育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上体育经营活动。
《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旅游部门负责安全监管
由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日期为1998年5月1日。其第二条及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漂流旅游是指漂流经营企业组织旅游者在特定的水域,乘坐船只、木筏、竹排、橡皮艇等漂流工具进行的各种旅游活动。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漂流旅游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内漂流旅游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