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刚刚出台的《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的若干规定》,首批入围的县(市、区),除了旅游景区特色鲜明、品牌突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特色旅游商品具备一定规模等软硬件条件达标外,旅游经济发展还要达到一定水平,如年接待游客200万人次以上,其中过夜游客100万人次以上,旅游总收入10亿元以上,旅游就业人数在城镇就业人员中所占比重达10%以上等。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快了旅游产业从观光型的传统旅游向休闲度假型的现代旅游转型升级的步伐。在这个过程中,生态建设及新农村建设等都是广西“排头兵”的桂林充分发挥优势,迅速向世界亮出了“乡村旅游”的亮丽城市新名片,形成“一县一品、多村多品”乡村旅游新格局。阳朔、兴安、龙胜凭借优美的山水风光,鲜明的文化特色,独特的节庆活动,每年吸引许多中外游客前往旅游。
据了解,首批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市、区)的建设和验收工作,从2013年开始,至2015年结束。评选出的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市、区),将实行质量综合检查跟踪制度和复核制度,不搞称号“终身制”。如复核不达标,则取消称号。评定工作每年一次,达标一个评定一个,以形成建设和评定的动态发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