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走进春天”
目前,《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已获得国家批复,并正式启动国际旅游胜地建设,这标志着我区旅游业“走进了春天里”。据悉,《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要按世界水准、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要求,打造世界级的旅游城市和国际旅游目的地。力争到2015年,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初见成效,旅游总人数达355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500亿元。2020年,国际旅游胜地基本建成,旅游总人数达453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1500亿元,
自治区党委、政府以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为契机,作出了加快广西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决定,并明确了我区旅游业发展目标:力争到2015年,全区旅游业总收入实现3000亿元,接待游客总人数突破3亿人次;到2020年,基本建成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成为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
政策多方给力
此次大会发布的各项推动旅游大发展的政策振奋人心,促进旅游发展的政策比较“实”,既有引导性又有操作性,含金量非常高。记者了解到,我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从2009年的3000万元增加到2013年初安排的1.2亿元;到产业大会召开期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由1.2亿元增至4.2亿元,这样的力度前所未有。此外,在财政部代我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时,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债券资金支持全区旅游业发展。其中,2013年安排桂林市2亿元、北海市1亿元。
对新创建国家5A级景区和五星级酒店及五星级乡村旅游区实行“大手笔”的奖励政策也是一个亮点:创建国家5A级景区计划、成立创建机构、制定创建方案并编制完成总体规划的单位补助100万元;对通过自治区国家A级景区评定委员会初评的创建5A级景区单位增加补助100万元;对通过国家A级景区评定委员会评定的5A级景区增加补助1000万元、4A级景区补助100万元。
重大项目强力助推
我区将通过重大项目带动大发展,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2013年至2017年,要在全区开展“旅游项目建设年”活动,5年内全力建设587个重点旅游项目。从今年起,决定遴选20个建设规模大、投资强度高、带动性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标志性重大旅游项目,由自治区4家班子领导分别牵头负责推进。20个重大项目包括:青秀山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提升改造,广西南宁东盟国家旅游风情小镇,上林县云里湖项目,柳州市百里柳江5A级景区建设项目,柳州市三江、融水苗族文化生态旅游区,梧州市苍海旅游度假区,防城港江山半岛创5A及珍珠湾旅游区开发建设项目,防城港西湾旅游区开发建设项目,钦州市三娘湾旅游度假区文化旅游综合开发项目,钦州麻兰岛旅游度假区,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项目,桂平宗教文化旅游区,岭南客家(陆川)温泉文化旅游项目,崇左市龙州上金休闲度假旅游区综合开发项目,崇左市扶绥谷湾休闲度假旅游区综合开发项目,崇左市“大德天景区”升级改造(创5A景区),来宾市金龟岛旅游综合开发项目,贺州市黄姚古镇姑婆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工程及南乡森林温泉度假村建设,百色起义纪念园旅游景区创建5A项目(国家4A级旅游景区),百色市乐业大石围天坑景群区创5A项目(国家4A级旅游景区)。
打造一批旅游名县和产业
从2013年起在全区建设一批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市、区),包括上林县、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阳朔县、兴安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蒙山县、涠洲管委会、东兴市、钦南区、桂平市、容县、靖西县、乐业县、昭平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宜州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新县、凭祥市。
作为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的配套,本次旅游发展大会还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实施细则。该细则着力推进“带薪休假”措施,鼓励和支持更多人参与休闲旅游。《纲要》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15年,全区城镇职工弹性休假及带薪休假覆盖50%以上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旅游休闲消费额比2012年增长超过40%,居民人均休闲出游率比2012年提高1倍以上。到2020年,全区弹性休假和带薪休假企事业单位覆盖85%以上,国民旅游休闲质量显著提高。
为此,我区将加快建设一批旅游休闲目的地;加快推进自驾车营地建设,到2020年,建设自驾车营地30个以上;大力发展旅游休闲产业,积极做强养生长寿产业,创建养生长寿基地,构建养生长寿产业链,提升养生长寿旅游休闲品牌,打造一批养生长寿旅游休闲目的地。鼓励开发休闲农业,充分发挥高科技农业观光园旅游休闲功能,重点打造100个乡村旅游休闲农庄,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