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指导价应对低价陷阱 南京500多家旅行社分批挂星
www.seelvyou.com     2013-06-29 09:37:06    来源:南京日报    点击:

  面对“零负团费”顽疾,旅游部门该如何“亮剑”?南京有500多家旅行社,市民应如何选择?日前,市旅游委主任金卫东走进南京电视台《民声》栏目,和相关专家、学者一起,畅谈在《旅游法》出台的大背景下,如何进一步做好旅游市场监管。

  问:《旅游法》实施后,是否能有效治理“零负团费”这一顽疾?

  金卫东:《旅游法》明文规定,严打“零负团费”,赋予了我们更完善、强大的执法权,以后我们在处理“零负团费”时,绝不手软,坚持“零容忍”。另外,为了让市民避开“低价陷阱”,我们正在委托旅游协会制定指导价,目前台湾游的指导价不低于4000元,泰国游不低于3800元,后面还将陆续制定一些重点旅游线路的协会指导价,让市民出行前“心中有数”。

  问:市民如何才能选择到信誉、品质比较好的旅行社?

  金卫东:目前全市旅行社评“星级”的工作正在逐步推进,今年我们准备先让100家旅行社参与“评星”,2014年、2015年再分别推进100家,最终让南京的500多家旅行社都“挂星”。星级越高,代表旅行社口碑、品质越好;而如果投诉多的话,就要被‘摘星’,让市民和游客在选择时一目了然。另外,还酝酿参照淘宝建立起“好中差评”的信用打分体系,用游客的“口碑”说话。

  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但事实上,购物回扣是相当一部分导游的主要收入来源,如何保障他们的生活?

  金卫东:我们会督促旅行社和导游签正规的劳动合同,向导游支付基本工资,并为其交纳保险金。对于那些挂靠在导管中心的兼职导游,我们要求旅行社在临时聘用他们带团前,要预先付足导游服务费,让他们有个基本的生活保障。另外,我们还会要求导管中心想办法为导游多寻找一些服务项目,让他们从“自由战士”变成“有家可归”。

  问:南京中山陵景区“野导”屡禁不绝。在惩治“野导”上,市旅游部门有没有什么得力的举措?

  金卫东:在以前很长一段时间里,对“野导”的处理是个盲点,因为他不具备导游资质,所以也没有办法依据《旅行社条例》对其处罚。《旅游法》实施后,这一难题迎刃而解,该法明文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关键词:指导价 低价陷阱 南京 旅行社 挂星 

上一篇:智慧旅游成为旅游产业发展期待

下一篇:海南重拳整治旅游市场 查处并执行涉旅案件48宗导游18人(次)

分享到: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