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措施执行界限中的头道门票核实问题,山西省旅游局提出,原捆绑销售及无法分割的头道门票和景点门票应当合并执行;可以分割的,特别是与服务项目捆绑的可将头道门票分离出来,并单独售票。在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认定问题上,以持证人身份证载明当月满60周岁为准,如在2013年5月进入景区的游客,以1953年5月出生者为满60周岁。在主动参加打折优惠行动的执行政策方面,主动参加打折优惠行动的景区景点按《措施》规定同步同方式同尺度执行。相关景区不得随意退出、关停项目、改变时间和方式等。
针对游客的身份证核实,山西省旅游局要求,游客必须按规定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景区景点要配置相应设施,增加审验人员,确保快识别、快通关;要妥善处理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使用纸质门票的景区景点一律使用原门票,并加盖八折或六折字样的印章。对免票者,景区可制作“美丽山西休闲游免费专用票”或设专用通道。各市实行的“一卡通”、“一证通”、消费券以及景区景点实行的打折等针对不同市场的优惠措施,可根据实际同步实行,但不能与省政府《措施》相冲突,相违背。
对于其他相关事项,省旅游局要求,景区景点应当将《措施》的政策和物价部门核实的门票文件在景区售票处显要位置公示,并可通过其他有效方式使游客充分了解政策及头道门票价格;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5·19”、“9·27”等节假日,景区景点要以多种有效方式公告游客量;地方政府要组织做好节假日景区及景区外交通、公安、消防工作,协调安排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相应力量出勤,维持交通、社会及市场秩序。地方政府及旅游景区景点要制订应急预案,赋予相关人员应急处理权限。当出现游客或团队因拥堵不能正常游览或出现纠纷时,有关部门要以先疏导、不扩大为原则,该放行的放行,该退票的退票,坚决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